各系:
做好考试纪律教育工作是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重要一环,也是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考风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本学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期末考试纪律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院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纪律教育工作的内容
1.规章制度教育。主要包括组织学习《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0〕80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考场规则》(教务处〔2009〕105号)。通过规章制度教育,让学生了解学院的考试纪律,形成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
2.违纪案例教育。结合以往违反考试纪律的案例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考试纪律教育的形式
1.集中教育。各系在考试开始前召开学生大会,由各系分管领导和辅导员对学生进行统一的考试纪律教育。
2.各专业班级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主题教育活动。
3.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利用广播站、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诚信考试”的舆论氛围,让“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意识深入每一位学生。
三、加强监考、巡视和违纪处理力度
1.教务处安排的巡视组工作人员要深入考场,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视力度。
2.各系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考场,掌握考场动态,组织或协调处理考场违纪行为;
3.所有辅导员要参与监考和巡考工作,协助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纪律,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监考教师在考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一定要严格考场纪律,切实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前要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并认真清理考场、核对学生证件,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发现考试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认真取证,保全证据,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5.监考员、考务员、巡视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工作职责,按时到位,履行职责。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6.教务处要严格依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收集完整证据材料,形成初步意见后报送主管院领导。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