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11年春季教师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一)音乐技能测试: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开始分批进行,每场测试时间为2—3分钟(考试安排名单详见公共教学楼教务处106办公室门前张贴稿)。
(二)书法技能测试:2011年4月23日下午14:00开始分批进行,每场测试时间为5-8分钟(考试安排名单详见公共教学楼教务处106办公室门前张贴稿)。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2011年4月24日、5月7日、8日每天上午8:30开始分批进行,每场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校区 |
测试单位及人数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雁
山
校
区 |
政法系28人 |
4月24日 |
公共教学楼
2315机房 |
经管系289人 |
艺术163人 |
音乐97人 |
外语系191人 |
5月7日 |
公共教学楼
2315机房 |
理学系295人 |
教师9人 |
体育系116人 |
中文系569人 |
5月8日 |
公共教学楼
2315机房 |
各系07级44人 |
注:候测室:公共教学楼二区2309教室;被测试:公共教学楼二区2311教室 |
二、测试内容
(一)音乐测试分乐理知识和视唱两部分。
(二)书法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行楷体粉笔字板书的技能。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四部分构成: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三、测试程序
(一)音乐技能测试程序:
1.每场测试1人,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考务员处进行考试证件审核,在候考考生指定位置等待测试。
2.测试时,先将身份证和学生证递给考官,再进行答题;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将试题交给考务员,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在试题上作任何标记;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否则将被取消测试成绩。
(二)书法技能测试程序:
1.每场30人为一组同时考核。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所在地考务员处进行考试证件审核。
2.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给考生抽取试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考生按测试编号找到自已的黑板,先将身份证和学生证放到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以备核查;再将学号、姓名写在指定位置,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方可写正文。
3.正式测试时间为5分钟,最后2分钟监考人员会提醒。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将试题交给监考人员,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否则将被取消测试成绩。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程序:
1.应试人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候测室等候,经考务工作人员按分组名单的排号顺序进行考试证件审核后,再进入备测室候考。
2.在备测室应试人先抽签,按抽签牌上的号码找到对应的座位就坐,桌面上的试卷和书籍是供考生备考使用,但不许将试卷随意移动。备考时间为10分钟左右。备考结束,应试人将备测试卷和书籍留在原处,在考务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相应的测试机位进行考试。
3.应试人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及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详见教务处106办公室考务宣传栏或到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4.测试结束后,请应试人带好考试证件迅速离开考场。测试场所须保持安静,不准在门口、走廊等处围观和大声说话。
四、成绩记载
(一)音乐、书法技能测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均可记载成绩并取得学分,发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师职业技能合格证书”。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需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音乐、书法测试的学生必须带齐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学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凡未带齐考试证件者一律不许参加测试。
(二)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笔及书籍等违规物品进入相关考场。
(三)育才校区不设考场,届时学院将安排院车接送育才校区考生到雁山校区参加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若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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