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3-2014年下学期学期已临近结束,为了做好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院聘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2014〕37号)执行。
二、教学工作量上报工作流程
⒈专任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漓江学院2013-2014年下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并分别报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
⒉各系教学秘书于6月25日前收齐本系院聘教师上交的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3、各系教学秘书统计本系院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做好汇总表交由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
⒋各系于7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院聘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和签字的纸质版)上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4办公室陈雪萍老师处。
三、注意事项
⒈专任教师填写的教学工作量包括本学期所有的授课课程。若教师既在本系上课又在外系上课的,或既上专业课程又上通识课程的,都须同时填写在登记表里。
⒉专任教师填写完的登记表原则上是交由本人所在系相关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由所在系教学秘书统计。
⒊辅导员或行政人员上专业课程或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登记表交开课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由开课系教学秘书统计。若辅导员或行政人员上“四课”或是通识选修课程的,登记表交学工处综合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计。
⒋外聘教师工作量由相关系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并按原来的方式进行统计。
请各系做好相关通知工作,按时上报数据。
附件:1、《漓江学院2013-2014年下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2、漓江学院双语、综合实验实训、外语系非语言教学类课程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