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3年下半年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为使项目结题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范围
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申请延期后到期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二)最终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且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材料中,必须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
(三)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或“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并于2013年11月7日前,将结题材料统一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和各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4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装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如有成员变更、延期等申请的项目,请提交变更、延期报告。
(四)无法按原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五)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审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白爱萍,联系电话:3698066,邮箱:lygaojiao@126.com.
附件 1: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2: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模板)
3:项目变更成员、延期格式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