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展示我区高校艺术教育的科研成果,交流高校艺术教育的实践经验,推动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厅将举办广西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并组织我区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申报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现将《关于举办广西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申报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1]2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系根据文件精神和本系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报告会时间
教育厅于2011年9月中旬在广西艺术学院举办广西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期间,同时举办广西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二、论文评选范围
本届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范围为全国第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后撰写的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08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08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全国第一、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
三、论文报告会如入选要求
(一)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每篇论文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二)论文和论文摘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单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
(三)申报参加全区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每篇论文的作者应认真填写《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附件2) 1 份和论文一式 5 份;论文申报书的每一项内容须逐一填写,不应留空白。
申请人于 2011 年 6月30日前将参加全区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的论文的相关材料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105。
联系人:黄小玲 电话:3696106 E-Mail:lygaojiao@126.com
附件:1.关于举办广西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申报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1]28号)
2.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