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做好2014级新生入学的教学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请各系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关于制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开展本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工作要求
(一)认真研读《指导性意见》,紧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结合各专业调研情做好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记录
为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统计工作,清晰记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情况,尤其是课程方面的调整,请各系根据调整情况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6月20日前提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请各系按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所需纸质版材料送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高教研究室(2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高教研究室邮箱:lygaojiao@126.com。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初稿阶段:第16-17周
各专业以教研室为单位,以“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为议题形成本专业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结合本系外出调研情况,参考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下发的《指导性意见》完成本专业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并把初稿送给请各系将6月19日前将初稿提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修改阶段:第18周
各专业组织研讨活动,参考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反馈的信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形成第二稿。请各系6月27日前将第二稿提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汇总后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定稿阶段:第19周
各专业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校对(包括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形式审查等)等工作,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定稿。
请各系将定稿打印,由系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系公章,于7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电子版邮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汇总“人才培养方案”,统一送印刷厂排版印刷。
联系人:黄小玲 电话:2536791
邮箱:lygaojiao@126.com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关于制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申报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