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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院级教改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4年04月01日 00:00    刘颜  浏览:
各系:
为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促进教师成长,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决定开展2014年院级教改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立项类型和研究时间
本次院级教改项目分为院级A类、院级B类、院级C类项目,研究时间均为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在职教师。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院级教改项目(含院级实践教学专项课题)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申报本次院级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院级项目。项目组成员参研院级教改项目不超过2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5日。
(二)申报材料
请申请者认真填写《2014年院级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公室(2101室),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规范,将不予接收。
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8066。
 
附件:2014年院级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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