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4〕99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4〕10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及教学新秀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布置如下:
一、工作程序
以上述文件要求为准
二、遴选要求
(一)各系需提交本科专业负责人及教学新秀推荐和审批(评审)表,并附推荐人选达到聘任(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系部推荐的本科专业负责人除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5年度XX专业发展与建设规划》一份。
(二)12月5日12:00前提交审批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高教室。
联系人:黄小玲 教科处2103办公室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和审批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新秀推荐和评审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