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关于公布院级第二批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师漓院政教学〔2013〕65号)文件精神,《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等12门课程被评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下称“评估指标”)(师漓院政教学〔2013〕28号)文件要求,现对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检视各项目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二、检查内容
(一)各项目根据评估指标的结构,以文字、图表、数据等形式形成《自评报告》,视实际需要提供各类支撑材料
(二)课程网站
三、检查进度
11月19日—11月30日,各项目提交《自评报告》及各类支撑材料;完善课程网站。
12月1--3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初审,并完成各项目材料的补充、修改。
12月4-15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评审。
12月16日-12月20日,公布评审结果,对评审意见进行反馈。
四、评审标准
以评估指标为评审具体标准。
五、注意事项
(一)自评报告应根据评估指标的结构逐条逐项的进行阐述,并明确每个评估指标的自评等级,提供准确真实的材料予以说明。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在打印装订前需提交教科处及时进行初审,修订完善定稿后再行装订。
(二)各类支撑材料需编排页码和目录,装订成册,凡涉及到奖项、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应当提供复印件,不能及时提交支撑材料的情况视为缺失,弄虚作假者,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三)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册一式12份,12月3日12:00前提交教科处。
联系人:李明阳 教科处2103办公室 TEL:253710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