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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2015年09月10日 00:00    白爱萍  浏览: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会议精神,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15〕13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2016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为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项目分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2个类别,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一)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涉及农林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二)立项项目。
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主要支持各高校科研人员自选研究方向的项目,由教育厅立项下达,研究经费由学校或项目负责人自筹,涉及农林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2016度设立的一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必须要有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允许正高级职称人员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一)一般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医学院校含附属医院)和高职高专院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择优立项并给予2-4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目前承担有2项(含2项)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三)教研、教改、课改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者于9月6日提交《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4份)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2101室。随后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教育厅限项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二)最终评审出的一般项目和通过审查后的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登录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名和密码由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一分配),将最终定稿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2101室,同时将最终的申请书电子版发到邮箱。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白爱萍,电话:3698066,15907737306,邮箱:lygaojiao@126.com
 
    附件: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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